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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会民政部评估等级降为三级的说明

2018-06-19 14:04:27

 
    
2017年10月26日,民政部发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民罚告字﹝2017﹞第25号)通知我会,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接到社会举报并查实,我会存在在分支机构“中国建筑学会材料分会”下再设立分支机构“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材料分会墙体保温材料及应用技术专业委员会”;在分支机构“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”下再设立学术委员会、教育委员委员会、继续教育委员会等分支机构等违法情况。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第一款,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(五)项的规定,拟对我会做出行政处罚。
    收到通知后,我会及时召开理事会党委会议,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,先后三次发布清理整顿紧急通知并于2017年12月召开专项会议,通报民政部通知并研究、落实整改措施,同时对相关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,对室内设计分会实施停业整顿,建立了二级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举报信箱和专人日报制度。
    通过以上措施,我会有效遏制了几十年来遗留的分支机构再设分支机构现象。民政部根据我会具体情况,对我会作出了最低层级的警告的行政处罚,并因此将我会评估等级由4A级降为3A级。
    学会将以此为戒,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,在学会理事会党委的领导下,严格遵守各项法规,切实加强二级组织管理,规范二级机构组织各项活动,同时下大力气提高对二级组织服务水平,为二级组织提供更丰富的工作抓手。
    请社会各界监督并帮助学会秘书处加强合规管理,杜绝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,感谢并期待社会各界对学会的支持,学会将为创建优秀社会团体、打造一流学术团体不懈努力。
           

 
 
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
2018年5月4日